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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工作

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简章

时间:2017-11-04 10:45:53  |  来源:  |  作者:  |  阅读:

 为确保兵团各级各类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 号),兵团党委组织部、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兵人社发〔2017〕110号)相关规定,兵团决定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447人。其中:高校教师90人,高中教师199人,初中教师165人,小学教师70人,幼儿教师923人。

 

一、 招聘原则和方法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,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
 

二、 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

(一)报考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;

3.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

4.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5.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;

6.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
7. 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。其中,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;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。具体岗位条件详见《兵团2017年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,附件1)。

(二)招聘对象

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毕业生。
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
1.兵团范围内公办学校、幼儿园在编、在岗正式教师;
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3.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
4.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
5.在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;

6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;

7.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 

三、招聘程序

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、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、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。

石河子大学、塔里木大学招聘岗位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,采取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
 

四、 报名方式、时间和相关要求

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、网上资格初步审查、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网上报名

报名时间:2017年11月2日10:00—11月9日18:00。

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(www.btpta.gov.cn),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,如实填写《兵团2017年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,上传本人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),提供有效通讯方式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,只能选报一个岗位。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、聘用等资格。

报考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的,请在报名期间将《报名表》发至石河子大学招聘邮箱:shzdx_zp@shzu.edu.cn

报考塔里木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的,请在报名期间将《报名表》发至塔里木大学招聘邮箱:tlmdxrsc@163.com

(二)岗位查询

具体的招聘人数、岗位、资格条件等详见《岗位表》。报考人员对专业、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,可咨询相应招聘工作组。

(三)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

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日—11月10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,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。

(四)网上缴费

网上缴费时间:2017年11月2日10:00-11月10日18:00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0日18:00前完成网上缴费。根据新价非字〔2000〕25号文件规定,考试费用共95元。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,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。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,不予退费。

(五)笔试开考比例

第一师阿拉尔市、第三师图木舒克市、第十四师昆玉市所属团场学校及兵团其他四类以上地区、艰苦边远团场(详见附件2)所属学校不设开考比例,其余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:3。报名结束后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;因某岗位招聘计划数较多,报考人数未达到1:3比例要求的,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。

(六)岗位取消和改报

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11日12: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。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1日12:00-13日18:00,向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改报其他岗位。不愿改报的予以退费。

具体事项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。

(七)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

缴费完成后请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《报名表》(一式两份,资格审查、面试时携带)。

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5日—11月18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。

 

五、 笔试

(一)笔试科目

笔试内容包括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和《综合应用能力》两科(汉语试卷),试卷满分均为100分。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为客观性试题,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;《综合应用能力》为主观性试题,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.5-0.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答题。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。

(二)笔试时间、科目和地点

2017年11月18日(星期六)

08:30-10:00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

10:00-12:00《综合应用能力》

考试地点(内地9个省)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。

(三)笔试成绩

笔试结束后,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,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。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考试有一科无成绩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12月初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。

时间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
(四)注意事项

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,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。无身份证者,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。两证缺一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
 

六、 资格复审

各师市招聘工作组负责本师市招聘岗位资格的复审。复审时,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。凡与报考条件不符、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、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,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

资格复审时,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(学信网学历证明)、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《报名表》等材料到各复审点复审。行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,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
复审地点:报考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十一师岗位的在浙江省;报考第二师铁门关市和第十四师昆玉市岗位的在河北省;报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岗位的在广东省;报考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和第七师岗位的在江苏省;报考第五师双河市岗位的在湖北省;报考第六师五家渠市岗位的在山西省;报考第八师石河子市、第九师和第十师北屯市岗位的在辽宁省;报考第十二师岗位的在山东省;报考第十三师岗位的在河南省。

报考石河子大学岗位(包括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)的复审地点:石河子大学。

报考塔里木大学岗位(包括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)的复审地点:塔里木大学。

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12月初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布。

 

七、 面试

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,在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。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,达不到1:3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

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小学阶段教材,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阶段教材,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为高中阶段教材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项。

面试使用汉语答题,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面试成绩当场公布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面试费用40元,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。

面试时间、地点和具体事项:由各招聘组在资格复审时通知,详见各招聘组《面试通知单》。

 

八、 考试总成绩确定

(一)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/笔试科目数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
(二)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,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排序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,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(加试形式由招聘组根据实际确定)。

 

九、 体检

按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。体检不合格者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,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,只复查一次,以复查结果为准。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,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

体检时间: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

 

十、 考察

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选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。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,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

考察时间: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

 

十一、 公示和聘用

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,各招聘工作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,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等,按照 1: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。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,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。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
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,试用期为12个月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(含试用期)。

 

十二、 监督

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兵团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。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,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,实行回避。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、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
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,取消其考试资格;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,参照有关规定处理;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监督电话:

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:0991—2890468

兵团教育局人事处(师资处): 0991—2896283

兵团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: 0991—2890440

 

十三、招聘有关事项

(一)政策咨询电话

1. 各招聘工作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第一师阿拉尔市:王林肯 0997-4675173,15714949873

第二师铁门关市:席 伟 0996-2031406,13579495777

第三师图木舒克市:齐爱荣 0998-2523541 13909989887

第四师可克达拉市:熊正超 0999-8182441 13899709028

第五师双河市:鲁春丽 0909-2296697,13679967778

第六师五家渠市:马继海 0994-5810192,13565618266

第七师:南家超 0992-3223945,18935856061 王东玥 0992-3906059,18099929933

第八师石河子市:楚杨0993-2069511,13239932027

孟森0993-2068150,18999530677

第九师: 王 强 0901-3384046,13999750077 高文明 18799701975

第十师北屯市:张令娥 0906-3372027,18199617612

第十一师:宋星光 0997-6715177,18083922000

第十二师:熊俊峰 0991-3728561,13629944530

第十三师:苗惠琴 0902-2565013,17699026905

第十四师昆玉市:阿依谢姆 0903-2566480 18999059161

石河子大学:兰国伟 0993-2058036,17709937499

塔里木大学:许凌博 0997-4680614,15292517610

2.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:0991-2896676

(二)其他事项

1.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、地点,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,以兵团考试信息网(www.btpta.gov.cn)公告为准。

2.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0531-88097900

本《简章》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